塔利班矢言在阿富汗實施新法 禁媒體刊登生物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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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喀布爾14日綜合外電報導)阿富汗塔利班政府的道德部門今天矢言將在全國實施1道法令,禁止新聞媒體刊登任何生物影像。當地記者已被告知,這道規定將逐步實行。

法新社報導,阿富汗伊斯蘭基本教義派組織塔利班(Taliban)2021年取得政權後,便開始將他們對伊斯蘭教法的嚴格詮釋付諸實行,並在最近宣布立法讓這些詮釋成為正式規定。

塔利班政府的勸善懲惡部(Ministry for the Propagation of Virtue and the Prevention of Vice,PVPV)發言人開柏(Saiful Islam Khyber)告訴法新社:「這道法律適用於阿富汗全國,…且會逐步實施。」但他表示,官員會想辦法說服民眾認同生物的影像是違反伊斯蘭教法。

開柏說:「這道法律不會強制實行,只是建議,要說服民眾認為這些東西真的與伊斯蘭教法相違背,應該要避免。」

新法明定在阿富汗的新聞媒體必須遵守的一些規定,包括禁止刊登任何生物影像、不准嘲笑和羞辱伊斯蘭教及禁止牴觸伊斯蘭教法。

不過,新法顯然尚未嚴格執行。塔利班官員仍繼續慣常在社群媒體上張貼有人的相片。

開柏解釋說:「與媒體相關的新法條文,截至目前持續在許多省分推動實行,但尚未在所有省分展開。」

他提到在阿富汗南部的塔利班大本營坎達哈省(Kandahar)、隔壁的海曼德省(Helmand)和北部的塔喀省(Takhar),都「已開始(相關)工作」。

不過,在坎達哈省的記者今天告訴法新社,他們尚未收到勸善懲惡部的任何聲明,或在拍照和拍攝影片時遭到道德警察禁止。

但在中部的加茲尼省(Ghazni)和華達克省(Maidan Wardak),勸善懲惡部已告知當地記者,道德警察會開始逐步執行新法。(譯者:張正芊/核稿:陳政一)1131014


標題:塔利班矢言在阿富汗實施新法 禁媒體刊登生物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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