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宮將迎接一百周年,但國立故宮博物院文創商品在網路上遭侵權事件仍層出不窮,故宮為正本清源內部評估改以「」名義在大陸申請商標,萬一大陸真採納豈不是自我矮化?故宮維護智財權、打擊盜版有其必要,但傷害國家尊嚴,不但全民難接受,更稱了對岸的心。
兩岸故宮一直以來在文物交流與註冊商標方面,遲遲遇到瓶頸,最大難題就在於「國立」二字。國立故宮博物院以中英文全銜,加上以饕餮紋設計的故宮圖樣,已在美國、加拿大、澳洲等廿多個國家都註冊成功,唯獨在中國大陸都未能獲准,故宮一直想方設法解決,但多年來依舊無法突破。
不過,要以「台北故宮」為名號赴陸申請,即有降國格之嫌。二○一四年故宮國寶到展出,宣傳海報被寫成「台北故宮博物院」,讓時任民進黨主席、前總統批評「國格不能含糊以對」;二○一八年故宮典藏的書法名家顏真卿手稿於日本東京國立博物館展出,海報上「國立」字樣也遭縮小,遭國民黨立委痛批矮化。
過去經歷顯示,藍綠都認為故宮「國立」二字不能被含糊以對,即使為打擊盜版,正式到中國大陸申請商標,自然要正視國格問題,若貿然改以「台北故宮」名義,大陸是否會見獵心喜,立刻讓商標過關,如此以來台灣豈不成為「台北地區」?也與賴清德總統選舉一直以來高舉的抗中保台路線相違背,民進黨政府出此奇招前,恐要思量。
標題:新聞眼/為智財權降國格 豈不稱了對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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