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組織法、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設置條例。長鄭世忠表示,「這是台灣運動發展的裏程碑,但更重要的工作才要開始。」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聯席會議去年11月28日併案審查行政院、朝野立委所提運動部組織法草案、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草案等案,朝野立委討論後,絕大多數條文按照行政院提案初審通過,但全案須交由黨團協商。後經協商,朝野達成共識,立法院會今天處理時,在場立委並未提出異議,因此三讀通過。
鄭世忠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表示,運動部的成立,對台灣運動發展及健康台灣願景可說是相當重要的裏程碑。
鄭世忠強調,接下來的籌備階段才是最辛苦的部分,最重要核心工作就是規劃運動部、全民運動署與運動產業發展中心的新增業務,這需要體育署人員更主動與基層運動相關產業、組織、甚至其他部會更進一步請益交換意見。
鄭世忠表示,接下來一定要跳脫體育署的框架,包括全民運動、運動外交等的規格一定要再拉高;另外,「家長必須大幅提升學生從小參與運動的時間,才能真正改變運動風氣,落實全民運動的目標」。
體育署接下來將持續召開諮詢會議和跨部會會議,並預計近期就會擬定提交民國115年運動部第一版本預算。
標題:運動部組織法三讀 體育署:重要工作剛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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