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重超速下修為40公里 雙北市罰單量增近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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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去年6月30日修正嚴重超速的「危險駕駛」處罰標準,從行車速度超過規定的最高時速60公里下修為40公里,修法上路滿周年,雙北嚴重超速都較去年同期增4.9倍,還有民眾在同道路被連續開罰13次,罰鍰累計15萬6千元。雙北裁決單位均指出,許多民眾不知新規上路,加嚴法令外,還要透過教育宣導,遏止危險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