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金靠私募娶新光金? 專家:有觸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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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人壽櫃。(圖/記者陳瑩欣攝)

記者陳瑩欣/台北報導

外傳台新金(2887)評估以私募方式,參股新光金(2888)子公司新光人壽案件,為「新新併」做訂婚準備,不過中華獨立董事協會理事長秉寬指出,目前金控公司法的規定,「金控不能隨便併購,也不能以私募方式併購。」相關說法與現行規範明顯牴觸。

對於整併議題,台新金表示,不評論個案,一切以公司發布的重大訊息為主。

台新金、新光金今日雙雙收跌,其中台新金下跌0.05元或0.27%,以18.7元作收;新光金下跌0.01元或0.11%,以9.42元作收。

金管會去年9月間曾發出函令,針對金控屬證交法第43條之6第1項第1款所定「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法人或機構」之範疇,惟其參與認購私募有價證券應遵守金融控股公司法等有關投資及資金運用之規定。

專家認為,主管機關讓台新金以渾水摸魚的方式併購可能性不高,若台新金以財務性投資而非策略性投資新光人壽,則在較為合理的範圍。

金融圈主管指出,台新金旗下壽險偏弱,對新光人壽整併的互補效益較為明顯,若與銀行、證券、投信等子公司整併,應不是首選;與其透過私募迂迴方式入主挑戰主管機關的法規,不如直接發動公開收購。


標題:台新金靠私募娶新光金? 專家:有觸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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