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真的實施分級制度,家長們準備好了嗎?


數月前的武漢街頭,一群身著紅衣的中年人在大街上舉著旗子,振臂高呼:“網絡遊戲就是電子鴉片!網絡遊戲會毀了下一代!”

這件事很快被拍成視頻,在各個平台間流傳。對此,有人叫好,對他們的行為表示讚賞;也有人怒罵,稱他們是一群不懂遊戲的老古董。除了贊同與反駁的聲音之外,另一種熟悉的說法再次出現:如果設立合理的遊戲分級制度,幫助未成年人規避他們不應接觸的內容,是否就能減少家長與遊戲之間的矛盾?

從數十年前,甚至是更早的時候開始,“分級制度”這個詞就不斷地被提起。結合在其他國家實施的經驗,它為我們展示了一個這樣的前景:通過評估作品內容,將游戲或影視作品依照適宜的年齡分成不同的級別,讓心智仍未發育完全的未成年人能夠在不同的年齡層接觸恰當的內容。

這聽起來是一件好事,在分級制度的幫助下,未成年人可以得到足夠的保護,成年人能享受獨屬於成年人的遊戲內容;家長可以阻止孩子接觸不恰當的內容,一部分遊戲開發商也可以在內容方面更加“放開手腳”。

但在設想分級制度帶來的美好未來之前,我們或許得看看它可能面對的問題。

他山之石:他們是怎麼做的?

由行業協會帶頭制定標準,建立審核機構,對作品進行審核、規範與定級——在許多國家,分級制度往往是如此運作的。這些分級方案一般按照適宜年齡將游戲的題材、內容等歸入多個不同等級,給出明確的定級結果,不同等級的遊戲在內容和銷售範圍等方面受到不同限制。比如說,當內容被判定為“適合18歲及以上成年人”時,這類游戲受到的限制會更多。在美國,“AO”(Adults Only)級遊戲可能無法被零售商或是遊戲機平台所接受;在韓國,玩家必須經過嚴格的身份認證才能從應用商店下載被判斷為“18+”級別的手機遊戲。

在遊戲分級與審核方面,我國遵循另一套標準:我國並不存在真正的“遊戲分級制度”,根據《網絡出版服務管理規定》,網絡出版物必須經過網絡出版服務單位進行編輯審核,保障網絡出版物內容合法。網絡遊戲上網出版前,必須向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核同意後,報國家新聞出版署對遊戲進行審核並發放版號。嚴格意義上來說,在我國出版的所有遊戲均面向全年齡段的玩家。 2020年12月16日,中國音像與數字出版協會遊戲工委曾與騰訊、網易、人民網等多家企業事業單位共同發布《網絡遊戲適齡提示》。 《網絡遊戲適齡提示》通過對內容的判斷將游戲劃分為“8+”“12+”與“16+”3個等級。但在“適齡提示”發佈時,遊戲工委也強調:“適齡提示”並非分級,不會放寬遊戲審核尺度。

遊戲工委發布的解讀

從遊戲審批的角度而言,凡是獲批版號的遊戲,可以視為在內容上已經得到了審批機構的認可,滿足了我國審批制度中對全年齡遊戲的需求。即便如此,遊戲卻依舊在不斷受到來自媒體與家長群體的指責。儘管我們已經實施了堪稱“史上最嚴”的未成年人遊戲防沉迷政策,對遊戲影響未成年人的聲討卻並未因此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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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狀:舉報成風

家長與遊戲之間的矛盾由來已久。在我國,自從電子遊戲開始出現,“電子海洛因”這種多少有些聳人聽聞的稱呼就幾乎伴隨著遊戲行業的發展延續至今。為了讓他們的孩子脫離遊戲的“控制”,家長們“組團”去各大網游公司門口聲討的情景屢見不鮮,舉報也是一種常用的手段。

在互聯網上,這種舉報幾乎由一種現象轉化為一個符號。在各大視頻平台上都可以搜索到“家長批判遊戲”的內容。一名自稱“王女士”的家長就曾因舉報《王者榮耀》而名聲大噪。

王女士的舉報記錄

2021年,一個消息在玩家圈子裡迅速傳播開來:家長“王女士”舉報了《王者榮耀》中英雄黃忠的技能,王女士表示,自己的孩子還在上初中,遊戲裡的技能圖標會引起孩子的誤解,遊戲工作室因此連夜修改了圖標的圖案。很快,短視頻平台上出現了叫做“王女士”的賬號,通過視頻分享自己的舉報記錄,舉報內容從“令人不適”的技能圖標到“過於清涼”的女性英雄著裝,十分多樣。

借助“舉報遊戲”的熱度,這位王女士在短短數月內收穫了10萬以上的點贊與數万粉絲。此刻,憤怒的玩家才後知後覺地發現,這條“王女士舉報《王者榮耀》技能圖標”的消息很有可能是對2020年“張女士舉報《英雄聯盟》技能圖標”的“致敬”——兩條新聞的文字內容幾乎一模一樣,只有遊戲的名字與對應英雄的技能有差別,而“張女士舉報《英雄聯盟》”的消息最早來源於微博上的一條洋蔥新聞。在短視頻平台封禁了王女士的帳號之後,“她”的身份也成了一樁懸案。

事實上,這位“王女士”的故事談不上有多麼精彩曲折,卻在短時間內獲得了極高的熱度,這要歸功於其在社交媒體上的形象,堪稱“舉報家長”這一群體的縮影。這類舉報者聲稱自己關愛青少年健康,以此為理由在遊戲內四處“找茬”、不斷舉報。儘管他們往往不會將這類舉報記錄發佈在公開平台上,長期維持熱度,但也能找到不少類似的例子。比如說,因為一位家長舉報了遊戲《絕地求生》,後來整個縣的網吧卸載了這個“過於殘酷、血腥”的遊戲。

家長的舉報內容

這類“舉報家長”自然不在少數。時至今日,仍有家長會選擇舉起標語、拉起橫幅等傳統方式,在遊戲公司的大樓前表達憤怒。 “王女士”或許不曾存在過,但她又從未離開。

標準:誰來製定?

如果實施分級制度,這些家長們就能夠放心接受遊戲了嗎?

很難說。事實上,每一位家長對此的標準都不太一樣。例如舉報《絕地求生》的那位家長,他的舉報信中稱,他那位沉迷遊戲的兒子正在讀大二——一般來說,這個年齡已經超過了我們對“未成年人”的定義。這意味著,他的兒子可以憑身份證合法進出網吧,即便建立以法定成年的18歲為分水嶺的分級制度,對一部分家長而言,18歲還不夠,20歲的大學生仍然是“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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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遊戲內容是否健康的判斷標準則更為撲朔迷離。因技能圖標形狀而舉報遊戲的洋蔥新聞儘管只是一時笑談,它能夠出現卻也並非毫無緣由。戰爭電影是否過於血腥?書店裡賣的言情小說是否會引導早戀?幼兒動畫是否會讓孩子模仿裡面的行為?為了捍衛孩子的“一方淨土”,已有不少家長對各類文化產品發表了自己的意見。在家長眼裡,究竟什麼樣的內容是“絕對安全”的?沒有人能給出一個確切的答案。

家長的憤怒不能說毫無來由,但也不能太過火

假如存在一套合理的年齡標準與內容規範,如何劃定責任範圍也是一個問題。即便現在的手機支付需要指紋、密碼等驗證方式,孩子盜刷父母銀行卡或支付寶用來充值遊戲的新聞還是屢見不鮮。在這種情況下,矛頭往往會指向“無良的遊戲廠商”。至於孩子是怎麼輸入密碼、解開指紋鎖,甚至面容鎖的,許多家長似乎並不認為這部分問題在自己的管轄範圍之內,自己也不必為教育和監管上的疏失擔負任何責任。

對比國外的分級制度,在北美與歐洲等地,遊戲行業內對遊戲進行自審自查,標註分級,但也並未嚴格按照分級制度設立嚴苛的購買限制。客觀上來說,歐美的分級制度也是起輔助作用的工具,而非強制性的規定,它並不能真正讓青少年遠離那些可能對他們的成長造成影響的內容。

分級標誌的作用在於讓家長們擁有了判斷的標準。並不是所有家長都能一眼看出五花八門的遊戲封面下是否存在血腥或色情內容,但大部分家長都能認出遊戲包裝上的分級標誌。根據分級標誌判斷遊戲內容之後,家長掌控著是否允許孩子接觸遊戲的權力。或許會有開放的家長能接受自己16歲的孩子玩17+的M級內容遊戲,也會有家長只允許自己18歲的孩子玩10+的E級內容遊戲。無論如何,家長在最後的決斷中佔有不可置疑的主導地位,自然要背負起相應的責任。

國內的情況卻並非如此。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規定了若干網絡服務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的服務內容,包括遊戲領域。也就是說,遊戲運營者同樣承擔著保護未成年人的責任。對一部分家長而言,這種責任的分攤似乎給予了他們新的權力——如今電子產品普及度極高,在沒有分級制度的前提下,孩子們可以輕易接觸到任何他們想接觸的遊戲,在家長們看來,他們有權為此問責遊戲。他們可以質疑遊戲公司乃至整個社會為何沒有保護好自己的孩子,為何創作出“不宜少兒”的內容,為何吸引孩子沉迷遊戲。儘管在當下,遊戲從業者已經通過各種方式主動承擔了其中的一部分責任,也還是被認為不夠完美。

責任:歸屬何處?

家長對遊戲的不滿源於遊戲內容,卻又似乎不止於遊戲內容。

在各類社交、視頻平台搜索“批判遊戲”,你可以看見對遊戲數不清的聲討與控訴,但也僅限於聲討與控訴。大多數情況下,這類控訴離不開以下幾個關鍵詞:影響學習、殘害青少年。

短視頻平台上的評論區

大多數情況下,這些控訴不是針對具體遊戲的內容,而是針對“遊戲”這一概念。其緣由往往是孩子沉迷遊戲,且拒絕與父母溝通。這是否屬於遊戲的過錯或許仍待商榷,而家長在視頻中展現出的不滿與憤怒也是真實的。大多數情況下,這類家長會強調孩子在接觸遊戲前後的對比:接觸前是三好學生,接觸後便搖身一變成了不良少年,家長對自己的孩子逐漸“變壞”無能為力。

在見諸新聞報導的例子中,“一個父親用兩年時間騎行大半個中國反對網絡遊戲”的故事尤為引人矚目,發起者鄭立書以自己的經歷現身說法:曾是尖子生、性格活潑的孩子在沉迷遊戲後變得不能自拔。他曾嘗試過各種手段,也曾將孩子送進“戒網癮學校”,都沒有什麼成效。看著孩子在家閉門不出,這位父親最後決定將矛頭指向遊戲,騎著自行車走上街頭,呼籲人們抵製網絡遊戲。

騎行宣傳抵製網絡遊戲的鄭立書

至於在這類行為中抵制的究竟是什麼遊戲,我們往往難以得知。

這種憤怒很難找到具體的理由,卻極容易在人群中引起共鳴。在討論這類現象時,我們往往會提到教育的缺失和溝通的匱乏導致的最後結果,卻忽視了一個問題:家長的權利從何而來?

毫無疑問的是,在許多國家,一名未成年人如果因在網絡上接觸成年遊戲而產生問題,家長將成為第一責任人。但在國內,我們的司法機構無法真正落實對失職家長的處罰。這源於諸多現實問題,例如我國傳統習俗對撫養權的認知以及福利保障制度的建設。一般來說,這種案件的處理方式最終只能化為批評教育。這個過程不僅加劇了未成年人與家長的矛盾,更推卸掉了家長需要承擔的真正的責任。這也間接導致教育問題可以被家長順理成章地推給外界因素:我的教育方針沒有出錯,那一定是外界環境帶來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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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級制度的推行實質上代表了權利與責任的讓渡:遊戲公司通過分級標誌將是否允許未成年人接觸遊戲的判斷權交予家長手中。作為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家長有權,同時也有義務保護未成年人免受侵害。當義務未被合理履行,給予更多的權利並不能讓問題得到真正解決。

也就是說,在實施真正的遊戲分級制度之後,權責劃分將變得更加明確。如果遊戲中存在不適合出現在當前分級裡的內容,那麼需要追究分級評估機構的責任;如果未成年人購買到或註冊了不適合未成年人分級的遊戲,需要追究遊戲的來源,例如零售商、下載平台或遊戲運營方的責任。當然,權責劃分的細化也意味著,當渠道、內容、評估等方面都沒有出現問題,最後的問題就會落在第一責任人,也就是家長的身上。家長們是否對此做好了心理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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