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人地獄」是台灣十多年來難以撕下的醜陋標籤,根據統計,去年有366名行人因交通是個死亡,等於每天都會有1人喪命,交通部長陳世凱今接受媒體專訪時表示,行人走在斑馬線上被車撞傷或撞死是「國恥」,今年會修法祭出更嚴厲罰則,除肇事致死重罰3.6萬元外,肇事致人重傷罰則也將從1.8萬元提高到3.6萬元,且吊銷駕照後,原本3年不得考照將提高為4到5年不得考領駕照。
根據交通部統計,2024年1月到12月交通事故,行人30日死亡366人,減少3.7%,為16年來新低,但今年仍頻傳行人遭撞事件,為加速擺脫行人地獄,交通部將鐵腕修法再加重罰則。
依照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車未禮讓行人一律罰6000元,機車不停讓行人罰1200元;不停讓視覺功能障礙者,機車罰2400元、汽車罰7200元。
根據現行規定,未禮讓行人而肇事,可罰7200元至3萬6000元。交通部表示,現行罰則對於部分駕駛來說,可能不足以發揮嚇阻作用,若能加重懲處,對多次違規或嚴重違規駕駛,祭出更長時間的駕照吊扣,甚至禁止短期內重新報考,將有助於提升駕駛對於行人安全的警覺心。
根據交通部規畫,將檢討肇事後的處罰,輕傷由7200元提高到1萬8000元,重傷或死亡一律以最高3萬6000元處罰;致人輕傷原吊扣駕照1年,檢討提高為1至2年;致人重傷或死亡,吊銷駕照3年原3年不得考領,提高為4至5年。
原文轉載來自:源鏈接